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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学习新标准

作者: 发布于:2014/6/19 9:48:40 点击量:

 

记者日前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公交管(2012)77号《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驾驶人年度审验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对客货运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证审验和记分学习等方面更加严格。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定,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大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A1、A2、B1、B2驾驶证的,除两年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外,每年均需参加年度审验,而且只要有记分记录,哪怕只被记一分也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新规定中,根据审核的不同记分情况,对驾驶人有不同的学习要求。 另外,交警部门将审核所有交通违法记录是否消除,未消除的不能办理审验。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审核驾驶人交通事故情况,有事故未处理的,也不能办理审验。对于正在驾驶两客一危(即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包车,危险品化学品车辆)、校车、大型营运货车的驾驶人,年度内凡是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交警部门将告知企业对该驾驶人予以解聘或辞退,待解聘或辞退后,予以办理审验。驾驶人审验按属地化原则进行,持外地户口拥有大连核发驾驶证的,需要凭暂住证到所属区大队办理。 交警部门在办理驾驶人补、换驾驶证时,发现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在补办完审验后方可办理补、换证业务。大货、大客车辆驾驶人审验一年进行一次,驾驶人审验记录需在副证上打印。同时,参加审验的驾驶人仍需每两年提交一次体检证明。“也就是说,A1、A2、B1、B2驾照的审验从原来的两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而提交体检证明仍是两年一次,没有变化。”交警部门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杜绝因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记分情况不同,学习要求不同 年度内有5分以下记录的,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6分、11分以下的,接受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12分的,要当场扣留驾驶证,并责令其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