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法律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独立新兴事业的制约规定。户外广告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也为社会消费者、生产者服务,因此兼具贸易性和服务性。下面就是对户外广告法律法规的解读介绍:
一、性质
市容局管理户外广告,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美国户外广告主体有自行维护权,一旦受政府行为侵害,受害方可要求司法救济,要求政府赔偿,因此,美国46州都有广告侵权赔偿规定。规定联邦政府承担75%,州政府承担25%,所以政府对户外广告任意整顿不赔偿损害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是一种非法的、不良的行政行为。广告协会作为一种在政府与人民间起桥梁作用的群众性社会组织,有权诉请司法救济。
二、法律地位——户外广告确立的法律依据
1.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0次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第34号令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2005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第六部分的第2、4点内容。它们表明,今后政府要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公民要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在政府职能上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在法理观念上变人治为法治,使法律真正成为全国人民和政府的行为准则。
综上所述,各地成立广告公司,构建广告协会,依广告法规定,向广告审核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审查批准,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正是当前和今后国家改革所要实现的目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和中央最高行政领导提出、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治纲领的法律文件所规范的。因此全国各地广告业所从事的广告经营活动应得到各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的积极支持,而不应加以歧视、任意干预,甚至废弃。
三、作用
1.户外广告具有宣传党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作用。
2.结合户外广告,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是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
3.作为一种广告形式,户外广告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具有促进商品经济向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法、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以上就是对户外广告法律法规的解读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查找资料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