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当正确履行法定义务,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
二、广告审批权限
(一) 市局商广科:
主要负责对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登记
(二)各登记区局:
1、除市局权限外的所有一般性户外广告登记。
2、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发布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
三、申请户外广告应具备的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要提交的资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5.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6.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 户外广告样件;
8. 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9.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上述申请材料中,第1、7项应当提交原件,第7项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1M(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图片大小为400×600像素);第2、4、6、8项应当提交原件核对,第3、5项可以提交复印件。
五、申请户外广告变更登记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2.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3.广告发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与变更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
5.非法定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中,第1、2项应当提交原件,第3、4、5项应当提交原件供核对。
六、注销户外广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注销登记申请表》;
2. 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3. 广告发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与注销相关的文件;
5.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中,第1、2项应当提交原件,第3、4、5 项应当提交原件供核对。
七、申请补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补发申请报告;
2.刊登遗失、损毁声明的证明文件;
3.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1、2项应当提交原件,第3项应当提交原件核对。
被许可人可以委托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在其红盾信息网,或者自行选择在当地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遗失、损毁声明。
八、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九、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办理申请、变更、注销、补发《户外广告登记证》不收取费用。
十、办理时限: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局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
十一、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程序
步骤一:领表:到市工商局商广科或广告发布地的各区工商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申请资料受理
步骤三:审核
步骤四: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