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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告

大连市交通警察支队货车限行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4/6/13 16:11:01 点击量:

 

记者从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中、重型载货汽车对市区道路的损毁和城市噪声污染,我市从4月14日起执行新的限制载货汽车通行规定,提醒广大货车车主和驾驶员注意。

    记者了解到,这次新规定设置了限行区域、道路、限行时段及车辆种类。具体的规定是:每天的6:30至8:30和16:00至19:00,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等除外)禁止进入东方路以南、西南路(金三角环岛至五一路)以东、五一路(西南路至数码广场)以南、数码路(数码广场至学苑广场)以东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或路段),以及黄浦路的学苑广场至河口路段。另外,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挂车,在每天8:30至16:00也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和道路。